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2020农产品品牌征集工作的通知

  • 来源:搜土地网
  • 发布时间:2020-9-15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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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品牌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实施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要求,塑强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在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下,由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同中国农村杂志社、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大学品牌研究中心等目录联合发起单位,今年继续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征集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公益原则,面向社会征集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0农产品品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农产品品牌是指由农产品生产经营与流通企业或合作社拥有并使用,以食用鲜活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为载体,在产品质量、市场表现、品牌建设、创新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比同类产品具有更优表现的农产品品牌。按照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的总体要求,工作分期分批分类进行,今年重点推选农产品品牌中的粮油、果蔬和茶叶三大类别。

二、申报主体

品牌主体(企业或合作社)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性,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在有效期内)且持续使用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品牌主体须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申报条件

参见附件《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南》,其中基本要素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发展要素为申报的优先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品牌主体对照相关条件自愿申报,并经当地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材料审核。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对目录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形成目录初审名单。

(三)意见征求。将目录初审名单发送申报单位所在区域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四)专家审议。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专家委员会依据品牌评价标准和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目录推选名单。

(五)公示核定。面向社会公示目录推选名单,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组织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六)确认发布。发布经公示最终确定的目录名单。

五、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中国农产品市场与品牌网www.chama.org.cn)在线申报。

(二)填报要求。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认真在线填写申报书(参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每个申报单位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电子申报书一经提交审核,不得修改。

(三)报送方式。在线申报提交成功即为申报成功。

(四)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六、有关要求

(一)如实申报。各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严格把关。请各地农业农村主管单位予以支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动员、材料审查、复核、上报指导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一品牌主体只可申报1个农产品品牌。

(三)加强宣传。参与申报的品牌主体应同期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妍 王苑琴 杜红娟

固定电话:010-59196262 、59196260

手机号码:13041200965、159012920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农展馆北路10号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农广大厦301室。

 

附件:

1. 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南

2. 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0农产品品牌目录申报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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