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须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 来源:搜土地网
  • 发布时间:2020-3-17 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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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近日,《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以农业为依托的各类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中涉及的餐饮、住宿、会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科研、展销、品鉴室等非农建设用地,须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意见》首先明确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

《意见》还提出,坚持农地农用。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林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不占用林地定额,并按原地类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以农业为依托的各类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中涉及的餐饮、住宿、会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科研、展销、品鉴室等非农建设用地,须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严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且不需补划,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要求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可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必须补划,且面积最多不超过10亩。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因规模化养殖需要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面积最多不超过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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