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鉴证所需材料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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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12-8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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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鉴证所需材料(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一、转出方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转出方为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和手印)

2、转出方为村集体的:村委会主任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同意流转土地的决议,决议中须包含土地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内容(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同时提供签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个人手印)。

3、转出方为公司的,需提供近期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流转(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议,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内容(全体股东或董事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权属证明材料: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加盖农户本人手印)、暂时未办理确权办证的需提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农户本人手印)。

2、再次流转交易的转出方应当提供原转出方同意再次流转的证明和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者有效证明),并不得超过合同的剩余期限。

二、受让方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明:

1、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和手印)

2、受让方为村集体的:村委会主任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同意流转土地的决议,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位置、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内容(全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提供签名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手印)。

3、受让方为公司的:近期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流转(转出)土地经营权的决议,决议中须包含土地经营权流转位置、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内容(全体股东或董事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受让后的土地利用和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三、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以上材料均需提报所辖镇办经管审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农村土地流转审查备案表(自愿达成协议)》、《农村土地流转农户明细表(自愿达成协议)》,经发包方、镇办经管审计中心同意,签字盖章后,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科审查备案,办理交易鉴证。(同时请将农户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胶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箱jznccq@163.com)

五、以上材料准备齐全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由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科留取相关材料存档。

 

胶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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